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育婴师(三级)培训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5-11-10浏览次数:71

   我国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与家庭育儿观念的升级,具备科学育儿知识与专业照护技能的育婴人才已成为社会刚需。为响应国家促进就业优先战略,深化岗课赛证融合,助力学生提升职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健康养老学院·护理学院联合继续教育学院决定开展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校大二、大三学生,面向护理、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学生(注:每位学生仅限报考一个工种)。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资料

培训时间:20251124日~127日,共14天(具体每日课程安排待报名后在QQ 群内通知)。

培训地点: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东校区。

培训资料:统一发放《育婴师(三级)培训讲义》,包含理论知识要点、实操技能流程及考核指导等内容,供学员培训及备考使用。

三、课程内容及授课安排

本次培训采用理论+实操双模块教学,聚焦育婴师岗位核心能力,确保学员掌握科学育儿的关键技能。

(一)理论课程模块

1.育婴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含婴幼儿权益保护、照护服务规范等)。

2.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与心理发展规律(0-3岁各阶段生长指标、认知与情感发展要点)。

3.婴幼儿常见健康问题预防与照护(如消化不良、感冒、湿疹等应对方法)。

4.婴幼儿营养需求与科学喂养(辅食添加原则、膳食搭配、特殊情况喂养指导)。

5.婴幼儿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防跌倒、防窒息、烫伤急救、心肺复苏等)。

6.婴幼儿早期发展促进(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能力、社交能力训练方法)。

(二)实操技能模块

1.生活照料:婴幼儿清洁卫生(洗澡、口腔护理、臀部护理)、衣物穿脱与整理、睡眠照料、喂养照料(奶瓶喂养、辅食制作与喂食、饮水照料)。

2.健康照护:生命体征测量(婴幼儿体温、脉搏、呼吸监测)、常见症状观察与记录、婴幼儿抚触与被动操、疫苗接种前后照护。

3.早期发展训练:协助进行翻身、坐、爬、走等大运动训练,抓握、拼图等精细动作训练,语言互动(儿歌、故事引导)与社交游戏指导。

4.环境创设:婴幼儿生活环境的安全排查与整理(如家具防护、玩具消毒、空气流通管理)。

(三)授课方式

全程线下教学,理论课程以讲解+案例分析为主,实操课程采用示范教学+分组演练+教师点评模式,确保每位学员熟练掌握操作要点。

(四)具体安排表

序号

培训日期

培训内容

培训教师

学时

1

1124日~30

理论知识培训

张玉红、许红、冯蓉

21学时

2

1201日~07

实践操作培训

梁娟、王洋、施瑶

21学时

3

1213

考核

张玉红、冯蓉、施瑶等

4学时

    四、证书颁发

学员需完成全部培训课程且考勤达标,方可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 “育婴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统一印制、全国通用的《育婴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该证书是从事婴幼儿照护、早教服务等相关岗位的核心资格凭证,可作为求职、任职、创业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及考试费用

费用标准:育婴师(三级)考证费用380/人,费用包含:理论与实操课时费、培训讲义费、考试服务费、实操耗材费(如婴幼儿模型、喂养工具、护理用品等)、教学管理费。

奖励政策:通过考核并取得证书的学员,可获得学分积分2分。

江苏省对持证从事育婴、托育工作的人员发放特岗补贴,补贴标准及申请方式以当地人社部门政策为准。

缴费方式:报名人员名单经学院审核确定后,统一到财务处现场缴费(缴费时间及流程将随审核结果同步通知)。

六、其他说明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员于1119日前,将《育婴师(三级)培训报名表》提交至健康养老学院·护理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A302-2),经学院选拔后录取。逾期不予受理。

培训期间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需按时上课,无故缺课达3次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15005114250 (顾老师)、15950208124(张老师)

 

 

 

                                           健康养老学院·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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