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盐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4浏览次数:2304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行业协会,有关学术团体:

为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科学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高项目质量及管理水平,现将2019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实施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1、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统筹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分层组织实施市级、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位自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举办单位勿将工作部署会议列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

3、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需求,采用培训、讲习、研讨、会议等形式,统筹编排专家和学员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协调落实年度项目活动安排,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均要在当年度12月上旬之前实施完成。

二、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市级项目、区县级项目、单位自管项目分类组成。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经审定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规范组织专家面向全市范围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技术学习、学术交流等学术活动;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组织,面向本辖区内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单位自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仅面向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各地要规范计划组织、上报备案实施。

(2)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基层适宜技术项目推广活动要求,遴选乡镇、社区卫生机构适用卫生技术,优先纳入相关专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确保落实县(市、区)、市直单位3项技术推广培训的目标任务。

(3)运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及“健康盐城”手机应用,开展面向基层、覆盖广泛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

1、严格规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注重面向全市开展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质量。各地、各单位要筛选确定面向全市范围举办的、覆盖广泛专业的、适宜可行的学术会议、业务讲座项目,明确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2、严谨周密地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区县级项目备案申报,将面向本县(市、区)域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确定为区县项目,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在相应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年不限项目次数,举办前一周向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授发学分,全年单位自管项目和区县项目个人累计有效学分不超过10学分。

3、严格把握项目质量,合理控制申报数量。市级项目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般不超过10项。项目学分数要严格按照学时来申请,严禁为多授予学分而虚报学时,对2018年未能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单位的项目举办次数。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1215日。市级项目原则上申报一次,期间不再增补、删减。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报送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及市直单位科教职能部门审核,初评明确市级项目形成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和汇总表一并于20181215日前报送至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邮发ycjxyxjy@126.com)。

 

附件:1.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201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2月7日下班前将电子申报书及汇总表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姜达珍处。联系电话:17805190328(66328),邮箱:745037383@qq.com

盐卫科教〔2018〕2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201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